1. 本人寫出書面申請(包括入境時間、口岸、入境事由、延期事由,工作單位,)(加蓋企業公章);
2.在居住地派出所辦理,列印《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》並加蓋專用章;
3.填寫申請表(市公安局簽証科索取申請表);
4.台灣護照、台胞證相片頁、簽注頁及最近一次出入境記錄頁,複印件各一份;
5.提供所在企業《營業執照》、《組織機構代碼證》復印件各一份;
6.在東莞市轄區內能連網之照相館所照之藍底免冠兩寸彩照兩張,同時須取得照相館出具之《廣東省出入境證件數碼相片檢測回執》;
7.市公安局簽証科辦理延期手續;
注:1.需本人親自或公司對外聯絡員前往市公安局辦理(公司對外聯絡員證明----在公司所在地派出所辦理);
2.手續費為人民幣120元(僅供參考);
3.完成時間:五個工作日
4.市公安局签证科咨询电话:22466891,22480057。
注:在東莞辦理近簽,费用为550元,除需要上述资料,还需滿足以下條件:
1、公司任董事長職務;
2、投資在三百萬美金以上;
3、體檢(東莞市口岸醫院國際健康中心);
4、房产证明(本人名字)加工作证明;
5、本人親自前往辦理。